欢迎来到辽宁卓政(丹东)律师事务所! 热门关键词: 丹东律师  丹东律师咨询  丹东律师事务所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136-1415-8833

0415-4259696

资讯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资讯中心 > 社会与法

请注意:不要随意出借身份证、手机、银行卡啦!

2022-05-12 09:43:34

常常听闻有银行向法院起诉,农民接收到传票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竟然背负了贷款债务。仔细回忆,不少农民都说在贷款的时候应该是出借过身份证、为别人办理银行卡、别人说让我去签个字等等的情况出现。但是贷款又不是我用的,难道我还要为别人还钱么?

答案是肯定的,如果身份证是你的,银行卡是你本人办理的,那么你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看好你的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规定:“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身份证就是证明一个自然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的证明,依据以上法律规定,出租、出借居民身份证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如果一个成年人将自己的身份证出借给另一个人,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委托代理关系,持有身份证的人使用身份证做出的法律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身份证出借人自行承担。

2、拿好你的手机!

现代社会手机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你的手机可能绑定了你的支付软件,或者保存诸多隐私信息,出借手机可能会令人盗取个人隐私,或者钱财。

现在手机在互联网交易中也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很多网络交易中身份的确认需要面部识别、指纹识别,通常重要的交易前需要面对手机镜头点头、摇头或者眨眼,以确定交易相对人的身份,所以千万不要出借手机,在点头yes摇头no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是正在进行什么交易。不然很容易眼睛一闭一睁,几万块钱就没了。

3、管好你的银行卡!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四)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出借、出租、转让账户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果银行卡借用人借用银行卡账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则出借人有可能在家躺着就承担了刑事责任。如果银行卡借用人使用银行卡进行贷款活动,则吹恶人有可能在家躺着就背负了几万元债务。

所以一定要看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不要轻易借给别人,莫要因为贪图蝇头小利,而毁掉自己的大好人生。

作者:姜琰

标签

最近浏览:

全国咨询热线:136-1415-8833

邮箱:ddedu@163.com

执业许可证号:31210000MD0052502C

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00号滨江三号金海大厦7楼

在线咨询

服   ·   务   ·   热   ·   线

0415-4259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