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卓政(丹东)律师事务所! 热门关键词: 丹东律师  丹东律师咨询  丹东律师事务所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136-1415-8833

0415-4259696

资讯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资讯中心 > 社会与法

丹东刑事律师告诉您收到真的法院传票不去会怎样?

2021-01-29 15:32:45

收到真的法院传票不去会怎样?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关于接到法院传票不去的问题,有2种后果:

一、拘传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针对的是须到庭的被告。比如诉讼标的为赡养、抚育、扶养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间具有一定亲属关系,适宜调解,如果被告不到庭就不利于案件调解进行和合理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规定表明,只有对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所以你有可能被法院拘传。

在程序上,被拘传被告须是通过了两次传票的传唤,也就是说,在采取拘传之前,法院须发两次传票。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实使被告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困难,只有没有这些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拘传。对被拘传人的调查询问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调查询问后不得限制被拘传人的人身自由。在本辖区以外采取拘传措施时,应当将被拘传人拘传到当地法院,当地法院应予以协助。


丹东专业刑事案件律师


二、缺席判决

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丹东专业刑事案件律师 ,丹东刑事官司律师 ,丹东资深经济案件律师丹东资深诈骗案件律师 ,丹东资深经济诈骗律师,丹东刑事辩护律师,丹东经济案子律师,丹东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标签

最近浏览:

全国咨询热线:136-1415-8833

邮箱:ddedu@163.com

执业许可证号:31210000MD0052502C

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00号滨江三号金海大厦7楼

在线咨询

服   ·   务   ·   热   ·   线

0415-4259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