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卓政(丹东)律师事务所! 热门关键词: 丹东律师  丹东律师咨询  丹东律师事务所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136-1415-8833

0415-4259696

资讯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资讯中心 > 社会与法

律师提醒:未婚同居要当心,以下2种情况下,直接判刑坐牢

2020-12-15 17:37:47

 随着社会发展,我们更加适应了快节奏的生活,“快餐式爱情”相信大家都有听过这个说法。我们的思想也变得更加开放,“未婚同居”这个现象也变得普遍。在这个提倡自由恋爱的时代,小编想告诉大家的是,“未婚同居”还是有需要注意的哦!如果存在以下2种情况,那就是严重违法的,坐牢是避免不了的!

【案例说法】

2013年4月,李某的丈夫便去参军了,丈夫因为公务原因,没有时间回家,有时间见面也是很匆忙,有时候甚至她都怀疑自己有没有丈夫。小区新搬来了一户邻居,是刘某某家,刘某是个单身男,刘某和李某聊天很愉快。

很快,两人便相互产生了感情,刘某经过了解,知道李某的丈夫是军人,常年不回家。后来,刘某便直接搬进去了李某家居住,两人经常有说有笑,李某的丈夫也不知道。

【律师普法】

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在上述案例中,刘某就是典型未婚同居,明知李某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

还是和军婚者同居,这很明显就是违法的。情节严重就会构成涉嫌破坏军婚罪,就会去坐牢。


丹东专业刑事案件律师


一、有哪些情况未婚同居要坐牢呢

1、和军婚者同居

与第三人同居的无论是军人一方还是配偶一方,都是违法的,这种情况下,甚至非法同居者不用以夫妻名义生活,都会被判刑。我国之所以立法保护军婚,是考虑到军婚的维系更加不易,军人是为了国家的利益而奉献,更应该稳定好军人家庭,以减少军人的后顾之忧。军人与自己的配偶常年处于分居的状态,这是非常不利于婚姻的存续的。为了不使军人的利益遭受侵犯,一些保护条款是有必要的。

《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这时候非法同居者犯下的是破坏军婚罪,可以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和已婚者以夫妻名义同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跟已婚的人同居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如果明知对方已婚,是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的,就会构成重婚罪,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丹东专业刑事案件律师


二、同居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

未婚同居违法吗?同居关系不具有婚姻的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同居关系的双方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以夫妻名义向对方主张财产分配权、抚养权和继承权。对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解除同居关系的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有涉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

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后果,适用相关处理无效婚姻和被撤销婚姻的规定,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按共同共有处理,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财产处理不得损害合法配偶一方的利益。同居关系双方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2021.1.1生效)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丹东专业刑事案件律师 ,丹东刑事官司律师 ,丹东资深经济案件律师丹东资深诈骗案件律师 ,丹东资深经济诈骗律师,丹东刑事辩护律师,丹东经济案子律师,丹东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标签

最近浏览:

全国咨询热线:136-1415-8833

邮箱:ddedu@163.com

执业许可证号:31210000MD0052502C

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00号滨江三号金海大厦7楼

在线咨询

服   ·   务   ·   热   ·   线

0415-4259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