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是犯罪的类型之一,共同犯罪会有两个以上的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取得赃款后,往往会共同分赃的,而赃款一律要进行追缴,那么共同犯罪未获得赃款怎样退赔?
一、共同犯罪未获得赃款如何退赔
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没有获得罚款的,不需要退赔,由获得赃款的犯罪分子退赔。如果不主动退赃的,由办案机关追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退赃量刑情节是怎样的
退赃、退赔量刑情节从宽幅度比例: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案发后,赃款、赃物仍然为被告人控制时,产生追缴(追赃)和退赃问题;赃款、赃物不复存在时,则产生责令退赔和退赃问题。追赃、追缴与被告人悔罪态度及人身危险性无关,积极配合追赃、追缴的除外(也应视情况给予适当的从宽处罚)。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内部应按其各自分赃数额进行退赃、退赔,对外则对被害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各被告人均到案并能履行退赃、退赔义务的,某一被告人按其分得的赃款、赃物进行退赃、退赔,即视为全部退赃、退赔。
2、在其同案犯未到案或者虽到案但无能力或者拒不退脏、退赔的时,该被告人应当对其参与的全部犯罪数额退赃、退赔,才可以视为全部退赃、退赔并适用较大的从宽幅度;否则只能按照部分退赃、退赔确定从轻比例。
依据《刑法》的规定,共同犯罪的其中一些犯罪分子没有分到赃款的,不需要退赔。由获得赃款的犯罪分子主动退赔,如果不退赔的,由办案机关负责对赃款进行追缴,属于被害人的,就会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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