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省委、市委关于学习民法典的要求,提升国资系统干部职工用法能力水平,10月29日,国资委举办国资系统学习贯彻《民法典》专题培训会议。国资委副主任张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国资委机关干部、市属企业集团及委属国有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法务工作者近100人参加会议。
本次培训邀请了辽宁卓政(丹东)律师事务所主任宫翠茹授课。宫翠茹主任结合国有企业工作实际,通过深入浅出的理论讲解,生动活泼的案例分析,就《民法典》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等重点内容和热点法律条款进行了深入解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指导性。
会议强调:一要抓好法治教育。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动各级干部职工共同学法,把学习贯彻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国资国企法治建设重点内容,列入“八五普法”规划,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体系,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二要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与国资国企工作有机融合。把贯彻实施民法典与“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具体实践有效结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国企改革改组、规范性文件制定、防范经营风险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全力打造法治国企。三要提升用法水平。各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到位,要以开展民法典学习为契机,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高依法合规管理水平,更好地推进国资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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