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事人是指与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有切身利害关系,刑事案件律师在诉讼中处于控告或被控告地位并享有较大诉讼权利的诉讼参与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一般而言,刑事案件律师当事人在诉讼中或者是原告,或者是被告,或者地位相当于原告或被告。当事人为保护自己的利益而参加诉讼,与刑事诉讼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律师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应特别慎重。之所以这样,因为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往往要冒比较大的风险,无罪辩护案件往往比较复杂,事实和证据往往盘根错节,很难一时就看清。在线刑事案件律师哪家好一般情况下无罪辩护的成功率极低,所以慎重决定确有必要。如果冒然决定为被告作无罪辩护,反而会适得其反,不但达不到目的,反而会损害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大多数无罪辩护案件中被告人被诉有罪,是因为检察人员掌握了比较充足的证据,这些证据既充足又不易驳倒,所以律师不能轻率向被告人作无罪辩护的承诺。为了慎重起见,刑事案件律师哪家好有时应当与其他律师进行商量;必要时,还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领导,集体开会,共同商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
职权原则。指追究犯罪、惩罚犯罪的权力由国家专门机关专门行使的原则。其具体内容体现在刑诉法第3条的规定中:“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刑事案件律师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表明: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只能由上述三机关统一行使,刑事案件律师未经特别授权,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行使这些权力;上述三机关应当分别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而不能混淆和越俎代庖;三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行使权力,尽职尽责,不得违反法律和滥用权力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为全面推进普法工作向社区延伸,进一步提高社区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法律知识。时逢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辽宁卓政(丹东)律师事务所在振兴区三街社区组织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在线刑事案件律师哪家好卓政律师通过具体的消费者维权案例,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社区居民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后,如何确定责任以及事后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普法宣传结束后,卓政律师针对与社区居民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咨询活动,并一一给予详细的解答,并向社区居民公开办公电话,居民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拨打咨询电话,第一时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少居民表示,刑事案件律师哪家好通过此次普法活动的有效开展,使广大社区居民法制观念越来越强,学会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辽宁卓政(丹东)律师事务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活动,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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