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原则。指追究犯罪、惩罚犯罪的权力由国家专门机关专门行使的原则。其具体内容体现在刑诉法第3条的规定中:“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法律咨询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表明: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只能由上述三机关统一行使,法律咨询未经特别授权,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行使这些权力;上述三机关应当分别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而不能混淆和越俎代庖;三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行使权力,尽职尽责,不得违反法律和滥用权力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诉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j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法律咨询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案、诽谤案,暴力干涉他人自由案、虐待案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重婚案、破坏军婚案,遗弃案、轻伤害案,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等);法律咨询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法院统一定罪原则。大民法院是国家的专门审判机关,只有它才有权决定某人最终是否有罪。刑诉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该原则确认了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的中心地位。法律咨询其基本含义是:对公民的定罪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一权力。也就是说,任何人只有经过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理,并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依据刑法以判决书的形式公开宣背并生效后,才能被确认为罪犯(犯罪分子),法律咨询与此原则相适应,现行刑诉法取消了原刑诉法中具有定罪免刑性质的免予起诉,使刑事诉讼程序设计更加科学、合理。
刑事诉讼的特征主要是:刑事诉讼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所进行的一种国家专门活动,这种活动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进行;黑龙江法律咨询哪家好刑事诉讼是国家刑罚权应否、如何行使的活动,活动的中心内容是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主要包括查明和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应否处以刑罚和处以何种刑罚;免费法律咨询哪家好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采用诉讼的方式进行的活动,作为一种诉讼活动,它不是公安、司法机关单方面的行为,而是必须有诉讼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参与;刑事诉讼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法律手续,是公安、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活动的依据和准则,只有依法进行,诉讼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免费法律咨询破产企业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经管理人允许,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管理人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破产企业在此期间对外签订合同,并非以管理人的名义,并且与清算无关,应当认定无效。破产宣告后,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变价分配,黑龙江法律咨询企业的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只有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之后,管理人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此时企业的法人资格才正式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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