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普法工作向社区延伸,进一步提高社区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法律知识。时逢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辽宁卓政(丹东)律师事务所在振兴区三街社区组织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专业房产纠纷律师多少钱卓政律师通过具体的消费者维权案例,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社区居民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后,如何确定责任以及事后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普法宣传结束后,卓政律师针对与社区居民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咨询活动,并一一给予详细的解答,并向社区居民公开办公电话,居民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拨打咨询电话,第一时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少居民表示,房产纠纷律师多少钱通过此次普法活动的有效开展,使广大社区居民法制观念越来越强,学会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辽宁卓政(丹东)律师事务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活动,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职权原则。指追究犯罪、惩罚犯罪的权力由国家专门机关专门行使的原则。其具体内容体现在刑诉法第3条的规定中:“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房产纠纷律师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表明: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只能由上述三机关统一行使,房产纠纷律师未经特别授权,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行使这些权力;上述三机关应当分别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而不能混淆和越俎代庖;三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行使权力,尽职尽责,不得违反法律和滥用权力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的特征主要是:刑事诉讼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所进行的一种国家专门活动,这种活动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进行;辽宁房产纠纷律师多少钱刑事诉讼是国家刑罚权应否、如何行使的活动,活动的中心内容是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主要包括查明和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应否处以刑罚和处以何种刑罚;专业房产纠纷律师多少钱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采用诉讼的方式进行的活动,作为一种诉讼活动,它不是公安、司法机关单方面的行为,而是必须有诉讼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参与;刑事诉讼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法律手续,是公安、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活动的依据和准则,只有依法进行,诉讼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是指依照法定职权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国家执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房产纠纷律师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负有一定诉讼义务的除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是负责社会治安和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专门机关。各级公安机关隶属同级行政部门,房产纠纷律师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预审,对于应当予以拘留、逮捕的现行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拘留,执行逮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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